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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2-29 查看次数:3555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

 

一、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阶段

1、申请入党。申请入党人自愿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书。

2、同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收到申请书后应及时指派支委与申请人谈话,进行鼓励教育。

3、撰写自传。党支部为了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可要求申请人将自己的主要情况写一份较详细的自传。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是共青团员的,一般先由团组织推荐。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条件和表现进行审查,参考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决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3、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审查各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5、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积极分子本人和党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填写相关栏目。考察表由所在党支部保存,被吸收入党后或毕业前存入本人档案。

6、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党支部将汇报时间写入考察表相关栏目;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结果填入考察表相关栏目。

7、集中培训。党支部根据党校安排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写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集中培训时间应安排在该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内)。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

1、听取培养联系人的建议。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可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民主测评。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对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基本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2)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

(二)测评程序

(1)会议主持人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到会群众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会议主持人向与会人员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补充介绍。

(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

(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结束。

(7)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

(8)支委会研究测评结果和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差”票数超过实到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测评汇总票数和支委会研究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3、公示。民主测评合格后,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情况填入统一格式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公示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

4、征求拟发展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党员发展对象如实填写《泉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征求意见表》,并存入党员档案。其中“计生部门意见填写分两种对象:一是教师党员发展对象和已有婚育情况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要逐级填报和审核《泉州市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并存入党员档案;二是尚未婚育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可简化程序到学校计生管理部门办理计生情况审核手续,并直接填写在这一栏内。

5、支委会讨论。支委会在听取培养人意见、群众意见及综合民主测评、公示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并摘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

7、党总支讨论。审查确定发展对象并报送上级党组织预审。

8、党委预审。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后,填写《×××系发展党员预审表》,并将入党申请书、自传、团组织推荐材料(28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思想汇报材料、党校培训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送交党务工作部门,由党务工作部门预审再提交党委会讨论。党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将审核意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

9、民办高校、市直中小学校要将发展党员材料整理装袋,并填写《×××学校发展党员预审表》分别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预审。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教育考察阶段

1、填写《入党志愿书》。经预审合格、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

2、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确定。入党介绍人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中填写意见。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前,应进行综合审查,对《入党志愿书》填写合格,确实符合条件的,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支部大会讨论。

基本步骤:

(一)会前准备

(1)会前支部应将议题及会议时间通知党员,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并草拟综合考察结论和意见,指导发展对象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

(2)准备好加盖党支部印章的《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和《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二)大会程序

(1)主持人清点人数(实到党员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的半数以上),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介绍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表现和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意见和态度。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推优”、培训、民主测评、政审、公示和预审等方面的情况及支委会意见。

(5)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由支委会在大会上宣读。

(6)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7)进行票决:

①主持人通报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并民主推荐出监票人、计票人;

②监票人、计票人领取、清点和发放《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③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④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在《表决票》上填写相应符号;

⑤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其他人依次投票;

⑥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并公布收回票数,当场计票;

⑦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并汇总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正式提交的书面意见;

⑧监票人、计票人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       

⑨主持人报告得票情况;

⑩党支部封存《表决票》和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正式提交的书面意见,保存期限五年。

注: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多个发展对象时(研究的发展对象一次一般不超过10人),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表决时,发展对象可在场。

(8)党支部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对发展对象“同意接收”或“不予接收”的意见,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9)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应及时将决议(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时间、讨论的结论和表决情况)填入《入党志愿书》,《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归入个人档案一份,支部存档一份,并将所有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由支部存档。

5、党总支审查。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进行审查,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填写审查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委要指派2名同志与发展对象谈话,对其作进一步考察了解,并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将其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大会通过吸收预备党员之日起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将研究情况和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8、编入党支部。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向其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支部并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9、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务工作部门组织进行。

10、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为一年,期间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个人思想及表现情况汇报,党支部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对其教育考察情况讨论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申请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应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书。

2、考察联系人提出意见。考察联系人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7天。公示时,每个公示对象一式三份,一份张贴公示,一份党支部存档,一份报送上级党委。

4、支委会审议。支委会根据个人转正申请、考察联系人意见及公示等综合考察情况,对照党员标准,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5、支部大会讨论。

基本步骤:

(一)会前准备

(1)会前支部应将议题及会议时间通知党员,准备好每个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并草拟综合考察结论和意见,指导预备党员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

(2)准备好加盖党支部印章的《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和《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二)大会程序

(1)主持人清点人数(实到党员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的半数以上),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3)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5)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由支部在大会上宣读。

(6)转正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7)进行票决(参照接收预备党员有关程序)

(8)党支部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对预备党员“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9)党支部及时填写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并签名盖章。对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无论是否按期转正,其《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都要归入个人档案一份,支部存档一份,并连同其他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

6、党总支审查。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进行审查,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填写审查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7、党委审批。党委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讨论,并逐个审议和表决。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填写研究情况和审批意见。

8、通知本人。党委审批后,党务工作部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由党支部正式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9、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务工作部将有关材料归入档案室,存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