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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3-18 查看次数:2225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泉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委教20144

各市属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决策。去年6月第一批活动开展以来,中央、省委坚持领导带头、聚焦“四风”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宝贵经验,作出了非常好的示范。今年120日、24日,213,中央、省、市委相继召开第二批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指出,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直接关系夯实基层基础,直接关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接关系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健康发展。

从总体上看,当前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方面总体是好的,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放松修养、心浮气躁、缺乏担当;有的党员干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的党员教师职业倦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有的学生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宗旨观念不强、作用发挥不突出,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泉州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市要发挥福建“东部”作用、争当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依靠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不懈努力、艰苦奋斗。社会要发展,教育是基石。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更好服务泉州科学发展、长远发展。

为深入开展泉州市直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意见。经研究,并报市委第19督导组审核,现将《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泉州市教育局党组

20142月 日

 

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37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7号)、《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201416号)精神,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1月开始,到20149月基本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参加单位是:委局机关,市属公、民办大中专院校(含泉州一中、泉州五中,下同),市直公、民办中小学校(含市教科所、职教中心、市直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等。对象是全体党员,流动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活动。

市直教育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艰巨。搞好市直教育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于提升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全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更好服务泉州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和“深化改革促提升,教育惠民见成效”为主要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和上级领导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搞好一系列具有教育机关和学校特色的“自选动作”活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二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三要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四要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教育机关和学校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丰富和创新实践载体,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五要坚持领导带头。从委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要任务

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以委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委局机关、市属高校还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群众的机关内设科室、高校党政管理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高校系(部)等基层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委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对教育机关,着重解决文山会海、纸上谈兵、不求实效等问题;对学校,着重解决推动内涵发展思路不多、促进提高办学质量措施不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不强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敢于担当、勇于坚守,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对教育机关,着重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不主动、群众观念不强等问题;对学校,着重解决学风教风浮躁、师德师风失范、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不够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热心为师生、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监督,自觉维护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反对享乐主义,对教育机关,着重解决追求享乐,贪图安逸,工作拈轻怕重等问题;对学校,着重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和招生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从教,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教育机关、学校铺张浪费、讲究排场、节庆泛滥、“三公”支出管控不严,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学。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机制,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着力解决基层学校在检查评比、资源分配、均衡发展等方面遇到的困惑和问题,着力解决教职员工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遇到的困惑和问题,着力解决学生在安全健康、成长成才、升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惑和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对子女接受优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有偿家教补课、培育良好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困惑和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从教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幸福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教育公平、社会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把党组织建到教学、科研和管理主体上,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大力推行“六要”、“五步走”、“三访三创”等群众工作法,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促进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自上而下、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委局领导班子要先行启动,各市属学校要紧接着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委局机关、市属高校各基层单位(主要指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部门,下同)及基层党组织逐级间隔1-2周后启动,3月底前市直教育系统各校各单位全面启动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各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注重上下联动,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着力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时间约5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进行思想发动。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后,各校党组织要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的统一要求,陆续召开动员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组长动员讲话。动员会议结束时,在规定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召开会议时间及安排要提前在校园网、公告栏上公布。高校各基层单位及基层党组织也要逐级做好动员工作,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2.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观看电教片、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规定的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才溪乡调查精神和谷文昌精神,深入学习詹红荔、李彬、林丹、吴一心、陈其伟、吕榕麟等先进事迹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委局机关、市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高校中层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集中学习时间35天,交流讨论不少于23次。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展必要的集中学习,离退休党组织也要采取小型、业余、分散和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2次、专题讨论一般不少于1次。教学教辅机构不能因为集中学习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组织专题讨论。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围绕本校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从思想上弄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4.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取座谈交流、入户走访、拉家常交朋友等方式,开展以转作风访民情解民忧为主要内容的大排查、大整改,大走访、大调处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设立网上邮箱以及进行民主评议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领导干部要结合“四下基层”、“三访三创”,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以及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群众的引导,打消顾虑,把想讲的话讲出来,把该提的意见提出来。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反馈,并报送督导组。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委局机关、市属公办大中专院校要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市委督导组审核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民办高校、市直中小学校也要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派驻学校督导组审核后,报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时间约5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整风精神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特别要找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结合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督导组要及时向派驻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督导组要帮助分析查找原因,并会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委局、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市属公办高校中层副处级领导干部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防止用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用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把关。委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市属公办高校中层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督导组要严格审核。其中,市属高校厅级班子和厅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其他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书记也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还要主动与自己所分管工作有交叉或关联的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或下属(挂钩)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力求谈开、谈深、谈透,真正形成共识,不在会上搞“突然袭击”。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及市属公办高校各基层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中,高校党政管理机构副处级领导干部依托机关党组织召开,高校系<>副处级领导干部依托各系<>党组织召开)。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党员干部可不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但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挂钩联系学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各基层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时,学校直属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在不同班子任职的领导干部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积极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重要集体学习、列席班子民主生活会,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讲问题要具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讲清情况,有问题的要剖析原因。选择部分学校实行“开放式”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接受群众现场提问,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强化群众全程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委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不少于1天。

5.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会议,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体情况,重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认识,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努力的方向等。同时,要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委局机关、市属公办大中专院校经市委督导组审核后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属民办高校、市直中小学校经派驻督导组审核后报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6.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查摆“四风”问题,深入谈心交心,做好发言准备。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也不缩小,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时间约5周)。这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成效的重要环节,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承接第一批活动的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委局机关、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及市属公办高校基层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市属公办高校中层副处级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把关。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要报督导组审核。其他基层党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联动推进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注意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低下,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信访突出问题等整治重点,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各自的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专项整治方案要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制定,报督导组审核,确保有推进措施,有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各督导组要在充分听取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特别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报相对应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意承接好、贯彻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制度和办法,认真梳理本校本单位已有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防止照抄照搬、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回顾总结,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各校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四、组织领导

泉州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领导和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各市属大中专院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委局机关、市属学校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领导机构由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市属学校除了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还要负责组织各基层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市属公办高校的直属党组织要抓好各基层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其中,党政管理机构副处级领导干部依托机关直属党组织开展,由机关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系(部)副处级领导干部依托各系(部)直属党组织开展,由各系(部)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建立联系点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选择一所学校作为联系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选择一个基层单位或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指导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2.注重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学校、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下级单位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针对活动单位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委局机关、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

3.加强督促检查。重视组建强有力督导组,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督导能力,进行严督实导。市委选派督导组到委局机关、市属公办大中专院校。市委教育工委也选派3个督导组下派市属民办高校、市直中小学校。督导组要督导到各单位的下一级,并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选择部分学校建立内部督导员制度,倡导各校各单位结合实际,邀请本校离退休干部、普通干部或服务对象作为内部督导员,加强内部监督引导,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衔接的督导工作局面。市教育机关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强化对下级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检查,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4.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精心策划,制定宣传报道计划,通过新闻报道、评论言论、综述报道、专题专访和理论文章等形式,充分反映活动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委局机关、市属公办大中专院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并经市委督导组把关后实施,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属民办高校、市直中小学校也要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经派驻督导组把关后实施。其他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制定简要活动计划,列出活动项目,报上一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