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教育制度(试行)
泉华院纪〔2025〕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工作,增强纪检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纪委全体干部。
第三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系统、规范的廉政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廉政教育内容
第四条 政治理论学习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明确纪律红线,强化纪律观念。第五条 警示教育
1. 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2.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教育,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分析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第六条 职业道德教育
1. 加强纪检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职业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 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强调廉洁自律要求,倡导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职业操守。
第七条 党性修养教育
1. 组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党性分析等形式,强化纪检干部党性修养。
2. 开展红色教育,参观革命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
第三章 廉政教育形式
第八条 集中学习
1. 定期召开纪委全体会议,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廉政法规制度。
2. 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围绕廉政教育主题,开展交流讨论,分享学习心得。
第九条 专题培训
1.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各类廉政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廉洁意识。
2. 邀请专家、学者到校开展廉政专题讲座,拓宽知识面,增强教育效果。
第十条 线上学习
1. 利用网络学习平台,组织纪检干部开展线上廉政学习,观看廉政教育视频、阅读廉政文章等。
2. 建立廉政学习交流群,分享学习资料,开展线上讨论,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第十一条 实地参观
1. 定期组织纪检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馆等,接受现场教育。
2. 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参观学习活动,汲取经验,推动学校廉政文化建设。
第四章 廉政教育计划与实施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制定
1. 纪检监察室负责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明确教育目标、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2. 年度计划需经纪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
1. 纪检监察室负责廉政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教育内容落到实处。
2. 各教育活动需做好记录,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等,建立廉政教育档案。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
1. 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廉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 对未按计划开展教育活动或教育效果不佳的,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章 廉政教育效果评估
第十五条 定期评估
1. 每半年对廉政教育工作进行一次评估,重点评估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形式的多样性、教育效果的实效性等。
2. 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反馈改进
1.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调整优化廉政教育计划和内容。
2. 定期征求纪检干部对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方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制度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